通知公告
首頁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關于開展2015年度“學術新人獎”申報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發(fā)布:2015-05-11 10:34:17  點擊量:

 各有關單位:

根據《華中科技大學“學術新人獎”試行辦法》(校人[2009]5號)文件精神,學校決定開展2015年度“學術新人獎”評選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 一、申報條件

申請者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:

1、近三年(201211日以后報到)新進校的教師,具有博士學位,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,最多不超過38周歲(截至到20141231日);

2、科學道德高尚,學風嚴謹,為人正派,具有較強的責任心、奉獻精神和團隊協作能力;

3、在教學、科研、醫(yī)療第一線工作,進校工作以來以華中科技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在本學科領域A類期刊上發(fā)表論文1篇(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,其中理工醫(yī)學科教師需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國家級項目1(成果統(tǒng)計時間從進校到崗之日起,至20141231日止)

二、評選程序

1、個人申請,填寫《華中科技大學“學術新人獎”申報表》(以下簡稱“申報表”),提供相關附件材料;

2、各單位審查推薦,并將申報人選相關材料報人事處;

3、學校組織專家評審;

4、學校公示獲獎名單;

5、學校表彰,并頒發(fā)獲獎證書和獎金。

三、名額

各單位限報1人,特別優(yōu)秀者不超過2人。

  四、申報材料要求

  1、申請人填寫《華中科技大學“學術新人獎”申報表》紙質版,單位填寫《2015年“學術新人獎”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》紙質版(同時報送電子版);

   2、附件材料1套,不超過40頁,A4型紙雙面復印,封面加蓋單位公章,按照以下順序裝訂成冊:

① 進校工作以來發(fā)表的重要論文復印件(包括雜志封面、目錄和論文首頁);

② 進校以來獲批國家級科研項目的批件復印件等;

  ③ 進校工作以來重要獲獎證明材料復印件。

五、其他相關說明

1、 已經獲得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、“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”、教育部新世紀優(yōu)秀人才支持計劃等項目資助的人員,不再申報此獎項。

  2、 紙質材料要嚴格按照要求整理、裝訂成冊,申報表格式整齊、字體統(tǒng)一。

3、 所有材料請在2015529日前報送人事處教師辦。

 

    聯系人:劉莉    87543610    

    E-mail:  liulitj@mail.hust.edu.cn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人事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511

版權所有 華中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 COPYRIGHT 2014-2021
通訊地址: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(qū)珞喻路1037號華中科技大學西一樓208室
郵編:430074
聯系電話:027-58868736
學院郵箱:hustchem@hust.edu.cn

  • 微信公眾號

大方县| 莱阳市| 阳新县| 广东省| 黎川县| 方山县| 碌曲县| 黄平县| 东辽县| 铜梁县| 云林县| 石狮市| 桃江县| 武清区| 砀山县| 长顺县| 新巴尔虎右旗| 古浪县| 怀化市| 准格尔旗| 郁南县| 疏附县| 呼玛县| 龙海市| 滁州市| 竹溪县| 莆田市| 诏安县| 全椒县| 望奎县| 建昌县| 体育| 塔城市| 乃东县| 察哈| 尚志市| 读书| 陕西省| 林周县| 贡觉县| 麻城市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