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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擬確定張永等3位同志為發(fā)展對象的公示

作者:  發(fā)布:2021-11-15 20:19:13   點擊量:

關于擬確定張永等3位同志為發(fā)展對象的公示

經化學與化工學院研高分子西區(qū)黨支部委員會討論,擬將張永、劉清雯、方秀琴同志確定為發(fā)展對象。根據發(fā)展黨員工作有關要求,現將其有關情況公示如下:

張永,男,湖北省黃岡市人,19960322日出生,現為化學與化工學院高分子化學與物理2018級直博生。該同志于202065日提出入黨申請,2020710日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,在讀期間,獲得2019-2020年度和2020-2021年度校三好研究生榮譽稱號,目前加權成績87.45,有SCI論文兩篇論文(一篇第一作者,一篇共同第一作者)以及授權專利兩項。

劉清雯,女,湖北省宜昌市人,199854日出生,現為化學與化工學院高分子化學與物理2020年級碩士研究生。該同志于20201016日提出入黨申請,20201020日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,在讀期間,擔任高分子2006班團支書,化院研會心理部部長。獲得優(yōu)秀研究生干部,研會之星等稱號,目前加權成績85.2

方秀琴,女,湖北省黃岡人,1994330日出生,現為化學與化工學院高分子化學與物理2020級博士研究生。該同志于2020910日提出入黨申請,20201020日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。

經黨支部培養(yǎng)教育和考察,上述同志已基本具備黨員條件。在聽取培養(yǎng)聯系人、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,經支部委員會20211112日討論,擬確定為發(fā)展對象。

公示時間為20211115日至1120日。公示期間,黨員和群眾可通過各種方式,反映上述同志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場、思想作風、學習和工作表現、群眾觀念、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。反映問題應實事求是、客觀公正。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,要簽署本人真實姓名。黨支部將對反映人和反映問題嚴格保密,對反映問題進行調查核實,弄清事實真相,并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。

聯系人:葉蔚欣,聯系方式:18372677522


中共化學與化工學院聚合物研高分子西區(qū)黨支部委員會

202111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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